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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绿化环境有标准
日期:2007年11月15日12时 来源:上海安居法律服务网 作者:

  按国家有关规定,对小区绿化环境的选择有四点标准:

  1、小区要封闭管理。保证小区绿化环境是为所在小区居民服务的,增进居民的领域感,保证小区环境的安全与安静。

  2、要有足够的绿化面积。新区住宅建设的绿地率不低于30%,旧区不低于25%,绿地指标组团不低于0.5平方米/人,小区不小于1平方米/人;同时绿地还要有充足的日照时间,满足居民区活动的要求,所以成片的绿地就应满足不少于1/3的面积在标准的日照覆盖范围之内。

  3、绿地应接近居民住宅,以便观赏使用。

  4、绿地空间应包含一定数量的活动场地(如儿童游戏场),并布置座椅、铺装地石等设施,以满足居民休息、散步、运动、健身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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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 谢贤林律师
  谢贤林律师,法学硕士,ISO14001内审员,擅长公司、建筑房地产、环境保护领域的诉讼与非诉讼法律事务,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谢贤林律师曾经或现在服务的企业客户有: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林内电器有限公司;上海安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华业绿化有限公司、加拿大CourtHoldingsLimited、兴业银行上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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