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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典权契约
日期:2008年01月28日19时 来源:安居法律服务网 作者:

  房屋典权契约

  立典权契约人xxx(以下简称甲方)兹将坐落xxx楼房一栋,出典与xxx(以下简称乙方)使用,双方议定条款如下:

  一、甲方将前记房屋,出典与乙方,为期x年,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止。

  二、典价为人民币xx元,于本约成立后一次付清。

  三、典期届满,甲方以原典价交与乙方,同时乙方将原典物点交甲方。

  四、典权存续期间,乙方应负妥善保管之责,如有故意或过失,致典物全部或一部灭失,应负赔偿责任,倘因出于不可抗力的,应依法处理。

  五、典期届满,甲方如不赎回典物,乙方得依法拍卖典物,抵偿债务。倘乙方不履行交还原典物,应给付违约金,每日x元,以赔偿甲方因而所受的损害。乙方不得异议。

  六、典权存续期间,如乙方为使用便利,对典物加以整修时,应先征得甲方同意,典期届满,负责回复原状。

  七、乙方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将典物转典或出租他人。

  八、本约经双同签字后生效。

  立约人:

  出典人:xxx

  典权人:xxx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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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 孔红俊律师
  孔红俊,律师,上海市法学会会员,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协会特聘法律顾问。曾在大型房地产集团公司、拆迁服务公司、房地产交易中心等部门任职多年。在此期间,深入学习了大量的房地产专业实务知识,培养了管理、沟通能力,也积累了处理法律事务、解决争议的丰富经验。职业专长为房地产法律业务及公司法律业务。主要业务领域为房地产、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公司法律业务等,客户包括跨国公司、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政府机关。在执业期间担任过几十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同时,在执业过程中成功的办理过大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房地产拆迁纠纷、土地使用权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纠纷中疑难的诉讼案件,其严谨、理性、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受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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