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建房者提交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村委会批准建房证明。
2、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征地批复文件》或《建设用地批准书》。
3、有设计资质证明的单位的设计图纸。
4、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等级证书的施工工匠。
5、对使用耕地建房的,须经镇人民政府审核,上报市规划建设局审查同意并出具选址意见书后,再向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并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方可向乡村建设办申请建房。
6、乡村建设办对其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村庄、集镇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求的,由申请者填写《建房登记申请书》交乡村建设办。
7、乡村建设办按要求收齐文件资料,安排人员实地调查、勘测,绘出建房蓝图,填写《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8、报市规划建设局审批后,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孔红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