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几年,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但最近一段时期,房地产市场风波很大。仔细分析,这与政府执政能力的滞后有很大关系。房地产市场的高速发展是一个地方在经济水平发展到一定程度的标准。房地产的价值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一个社会的发展水平,一个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这本身是很好的事,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造成房地产价格的大幅波动,势必很大的影响到社会经济和民生问题,对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也会造成一定的负面作用。
房地产作为商品,它本身又是个特殊的商品,在发达国家和比较有远瞻性国家中是没有完全放开市场的,国家政府必须对其有一定的控制和限制。它本身是建立在土地资源的基础上,它的价值本身是国家政府经济管理和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社会投入的结果,并不完全是某个开发商投入生产的结果,所以开发商开发以后的房地产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交纳有关税费,回报给国家、社会,任何个人和集体不得剽窃国家、社会的利益。
税费乃国家生存之本,是政府对国家管理费用最重要的收入,是社会持续性发展的保证。开发商对地方的土地开发为了不交纳税费或少交税费,在这方面必会采取一系列措施,谋取利益的最大化,虚增投入成本,造假合同、变化交易手法等等,达到对营业税、增值税以及所得税的规避和减少。
政府的税务部门必须建立专业队伍,对开发商进行从快、从严、从重的清算和处罚力度,否则这是对国家和人民的不负责任和行政的不作为。
随着房地产价格与房子价值的波动越大,土地开发对未来土地开发的利润透支过大,对未来或后代人的压力更大。
土地是人民以及后代赖以生存的根本,是每个人的均等资源,不同于其他商品,政府有关部门更应该建立有关政策对单一项目的所得税的清算,防止土地利益的转移和税收作为成本的投入再生产等形为,特别是增值税的增收更是不能迟缓。
政府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清算是刻不容迟的事情,政府要采取行动才行,这是对人民和后代负责的行为。


孔红俊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