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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应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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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镇宁路9号九尊大厦15、16楼,200050(近延安西路、华山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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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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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13501665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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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应春律师,男,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复旦大学法学硕士,上海市法学会会员,上海市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法律研究委员会委员。曾在中国国土资源管理研究所(上海)工作。
陈应春律师具备丰富的法律实务操作经验。重大法律服务项目有:
为(英荷)联合利华中国总部及研发中心一、二期建设工程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设备采购、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等合同的审查修改等法律服务。
担任香港上市公司盛高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其房地产开发业务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担任(日本)鹿岛(KAJIMA)(上海)工程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草拟重要函件,为防范施工风险和解决纠纷提供建议与意见。
担任(德国)海喜德(HASIT)建材(上海)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其建材销售提供法律服务。
为香港全资子公司珠海东方海天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海景楼“东方傲景峰”项目提供销售全过程法律服务,目前项目正在热销中。
为台资华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南京一地块出具法律意见书,进而担任其下属子公司扬州瘦西湖置业有限公司开发项目“瘦西湖华庄”的法律顾问。
担任上海建工房产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其房地产开发业务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且为其收购多个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服务;
担任苏中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帮助草拟重要函件,为防范施工风险和解决纠纷提供建议与意见。
为香港裕轩置业有限公司在上海的两公司出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陈应春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系《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商品房交易业务操作指南》、《上海市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的主要起草人。实务研究和学术探讨论著有:与朱树英律师合作编着有《住宅商品房交易与物业管理案例评析及法律实务》一书,在中国建筑产业报《建筑时报》发表论文《“烂尾楼”转让若干法律问题探析》、《新举措带来执行新机遇》、《融资租赁:施工企业应对垫资的新思路》等;在国家核心期刊《建筑经济》上发表《代建制源起及其特殊档框架设计的法律思考》,该论文亦获得首届长三角法律论坛优秀论文奖;在《上海房地》上发表《商品房买卖中房产商应注意的若干原则和事项》;在《上海住宅》上发表《境外人士怎样顺利购买二手房》;在《上海律师》上发表《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之渊源及其在我国的实施》等,并在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所刊《建纬律师》上发表《外商在华承包工程如何应对主体形式和法律环境的变化》、《商品房涉及租赁的各种交易形式的探讨及其合法性把握》、《项目公司股权转让与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差异及合法性分析》等论文。
结合办案实践和理论研究,陈应春律师在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商品房交易、公司法等方面形成了特长。


谢贤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