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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局再次重申升级整治飓风 捂盘成“暴风眼”
日期:2007年08月21日00时 来源:焦点房地产网 作者:宋妍妍

  市房地局今天发文,表示要继续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治理,开发商捂盘惜售、炒号、组织排队、内订等行为将成为下一步监察的重点。全文内容如下:

  根据建设部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建稽[2007]87号)及4月6日八部门召开的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和部署,我市成立由市房地资源局、市建设交通委、市监察委、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审计局、市规划局组成的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联席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上海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沪房地资交[2007]365号),明确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

  一是房地产项目立项、规划审批、设计审批、施工许可、预售许可等环节的违规审批、权钱交易行为和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情况;

  二是房地产企业发布违法广告、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合同欺诈、偷税漏税等行为。各部门也根据工作方案各自职责,制定了具体的工作方案。

  目前,专项整治工作已全面实施,对全市在建并进入商品房预售环节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展自查、检查和抽查工作。近期房地部门将会同工商、物价部门联合推进房地产开发企业自查工作;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将会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并予以曝光。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除自查、检查和抽查外,还通过建立房地产市场的监测和监管制度,加大整治力度,提高整治效果。

  一是我局成立上海市房地产监测中心,通过对19个行政区域每一个房地产项目从土地出让、项目开工、直至项目竣工、销售完毕的完整周期,实行全过程的动态跟踪和监测分析,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管理了提供依据。

  二是督促开发商加快上市节奏,加大“引、逼”力度,对已达到预售标准的商品房项目不申请预售、已取得预售许可证不开盘,对本区域商品住房项目供应造成影响的,房地部门可向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出《行政告知书》,敦促其按照规定对外销售。开发企业无正当理由仍拒不开盘和拒绝对外销售的,将被认定为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的不良行为,对以超出周边楼盘数倍的畸高价格挂牌,并在一年内销售率不到5%的,将被认定为以畸高价格挂牌方式捂盘惜售。房地部门将按照专项整治的规定,在该企业的信用档案中记录其不良行为,并可按规定给予降级或取消资质的处理。

  三是加大现场销售监管力度,对商品房销售实行网上全过程监控,指导开发商制订销售方案,在销售全过程落实“实名制”,加强对炒号、人为组织排队、内部订购等违规情况的监测,健全突发事件的快速处理机制。凡新开住宅楼盘,房地部门派员监督现场销售秩序,接受市民的咨询和投诉。市民发现房地产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也可通过市房地局投诉电话962121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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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 孔红俊律师
  孔红俊,律师,上海市法学会会员,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协会特聘法律顾问。曾在大型房地产集团公司、拆迁服务公司、房地产交易中心等部门任职多年。在此期间,深入学习了大量的房地产专业实务知识,培养了管理、沟通能力,也积累了处理法律事务、解决争议的丰富经验。职业专长为房地产法律业务及公司法律业务。主要业务领域为房地产、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公司法律业务等,客户包括跨国公司、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政府机关。在执业期间担任过几十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同时,在执业过程中成功的办理过大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房地产拆迁纠纷、土地使用权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纠纷中疑难的诉讼案件,其严谨、理性、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受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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