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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卢湾地块拒绝外资竞拍 地方政府对外资亮黄灯
日期:2007年12月10日14时 来源:安居法律服务网 作者:

  今年上海市中心城区出让面积最大的地块与外资无缘。12月8日下午,各家领取挂牌文件的外资开发商意外收到来自土地出让方———卢湾区房地局的电话通知,在电话里,他们被告知将不能参加卢湾两个黄金地块的竞买,理由是这两个地块“建设条件不适合外资参与开发”。开发商称,这种情况之前从来没有发生过。

  不对外资出让

  这两个黄金地块是今年上海第13号土地出让公告中最引入瞩目的两个相邻地块,卢湾区第105街坊(开平路70号地块)以及卢湾区第104街坊(龙华东路810、852号和开平路71号地块),两地块的总面积约为6.9公顷,其中104街坊是今年以来上海市中心城区出让面积最大的一个地块,约有5.4公顷。

  挂牌文件显示,104街坊位于南浦路以北,开屏路以东,龙华东路以南,南园公园以西。包含小部分住宅,总建筑面积在18.6万平方米左右,其中住宅部分为2.32万平方米。地块挂牌起始价格就达到了29亿元之巨。

  12月7日,众多实力开发商,包括香港新鸿基、和记黄埔、华人置业、丽丰控股;新加坡庆隆投资;内地浙江绿城、上海绿地集团等接近30家开发商分别领取了两个地块的挂牌文件。

  12月8日,外资地产商们突然被告知,由于“建设条件不适合外资参与开发”,此次卢湾区两个地块将不对外资企业出让,购买标书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包括有外资参与的企业)可以将已经购买的挂牌文件退回。

  早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只有这两个地块要求外商投资企业退出竞买,其他区房地局并未就其推出的地块发出类似的通知。

  并非限外升级

  此次卢湾地块禁外,虽然并非意味着全市范围内的土地市场限外升级,但早报记者了解到,对于境外投资开发商(包括内地赴香港上市企业)来说,参与土地市场已经变得越来越困难。

  由于开始执行新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此次土地出让公告中,单从挂牌文件来看,13号公告的全部土地都没有设定任何限制条件。此前常常在文件中出现的资质、资金规模等要求一条都没有出现,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零门槛”出让。

  即使如此,外资开发商在当天领挂牌文件时却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冷遇。“买挂牌文件的时候对我们审查很严。”一家外资房地产开发商告诉早报记者,由于营业执照写明是外商投资企业,在反复保证已经在内地注册之后,“好不容易”才买到了标书。

  此外,随着房地产领域限外政策的日趋严格,境外投资企业在竞得土地后,往往需要面临着国家发改委审批以及商务部备案,这个过程往往长达半年甚至更长时间。正因为如此,外资开发商在买下土地之后,注册公司以及支付土地出让金进程相当缓慢。“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正改变立场,对于外资已经不再像以往那么张臂欢迎了。”一个开发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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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 孔红俊律师
  孔红俊,律师,上海市法学会会员,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协会特聘法律顾问。曾在大型房地产集团公司、拆迁服务公司、房地产交易中心等部门任职多年。在此期间,深入学习了大量的房地产专业实务知识,培养了管理、沟通能力,也积累了处理法律事务、解决争议的丰富经验。职业专长为房地产法律业务及公司法律业务。主要业务领域为房地产、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公司法律业务等,客户包括跨国公司、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政府机关。在执业期间担任过几十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同时,在执业过程中成功的办理过大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房地产拆迁纠纷、土地使用权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纠纷中疑难的诉讼案件,其严谨、理性、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受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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