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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强抛“40岁以下的年轻人可能无房可租”论
日期:2008年02月01日15时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

  主持人:

  房产商说话越来越像经济学家。

  建设部副部长齐骥日前刚刚批评部分房地产企业“哄抬房价”、“一些企业的经营人员公开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沸点1月17日话题),王石(王石博客,王石新闻,王石说吧)和任志强(任志强博客,任志强新闻,任志强说吧)这两个中国最富影响力的房产商继“拐点论”以后又掀起了关于“40岁以下的年轻人”与房产的话题。

  回应王石“40岁以下的年轻人不要买房”的观点,任志强在博客中写道:“有人说结婚不一定要买房,可以租房,40岁以下的年轻人可以不着急买房而租房。但全国除原有公房占11%的出租量之外,全国仅有2%的租房总量。国家既没有提供租赁性土地盖租赁性住房,也没有提供长期信贷或资本市场来建设长期租赁性住房。同时又严格的限制了个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用于出租,又让这些要结婚的家庭到哪里去租房呢?是政策在逼迫年轻人不得不挤进购房的行列,难怪冯仑(冯仑博客,冯仑新闻,冯仑说吧)先生认为‘是城市未婚待嫁的女青年们推高了中国的房价’。”

  房产商如经济学家和政府官员般不断抛出这样那样的言论,用意究竟何在?(凌建平郝匀嘉)

  大众评判台

  陈瑞新:是在撇清责任

  现在的人说话总是语不惊人誓不休,真不知道这些房地产商们想表达什么,是向国家要政策还是想获得社会的同情,我感觉到的意思只有一个,那就是您买不起房子不能怪开发商,爱谁谁!

  励俊:问题出在空置上

  任志强说的“无房可租”,说的其实是高房租高空置的城市怪病。此怪病不仅大大提高了企业用工成本,阻碍了人才引进,影响城市活力,而且造成大量适龄青年推后结婚时间,易导致一系列社会问题。国家应对青年人租房和首次置业提供保障。

  袁媛:要完善租赁体系

  诧异,现在的空置房是绝对可以满足年轻人租房需求的。不知道任志强的数据是怎么得出的,但大多数年轻人在租房中居住谋生是不争的事实。解决40岁以下年轻人住房难问题,需要考虑的是建立长期的完善的住房租赁体系。

  ◆沸点特稿

  请开发商莫用言辞卸责

  尹伯成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

  任志强的“无房可租”论,我觉得只是说说而已。

  首先,说40岁以下的人最好租房这个说法本身从逻辑上是不成立的。为什么呢?买房不买房不是以年龄来论的,而要看有没有能力。假如你有能力,20岁买房也没什么不可以。人生的黄金时代就是20岁到40岁,如果到了40岁还买不起房,那有可能一辈子都买不起房了。

  其次,说40岁以下的人不买房但却“无房可租”,我觉得不会。虽然国家出台第二套住房提高首付比例,也提高了房贷利率,房源看似受到抑制,但绝不至于“无房可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国家过去在房改时,有许多工薪阶层得到了房改政策下的公房。而这些拥有公房的人中,很多人如今已经买了商品房,并且把原来自住的公房用来出租。这个公房出租的量在各个城市都不在少数,是大量存在的。

  再次,关于“国家既没有提供租赁性土地盖租赁性住房,也没有提供长期信贷或资本市场来建设长期租赁性住房”一说。假如说要政府提供房源来出租的话,这个出租的对象也不是40岁以下的无房的年轻人。因为政府造房来出租的话,主要是用于廉租房,是出租给收入极低的人群的。政府现在怎么可能有条件大量造房给不够廉租房条件的人租住呢,这是不可能的。现在我们的住房保障体系,首先是廉租房,然后政府会造中低价房作为经济适用房卖给收入还可以但不够条件享受廉租房的这部分人。

  最后,什么叫“城市未婚待嫁女青年抬高了房价”?没有这回事。结婚要有房子,这个是起码的要求,共同的需要。怎么能说房价就是这样抬高的呢?房价的抬高是一系列因素综合推动的,不是女方要求男方有房子才结婚这样就导致房价抬高了?这种需要只是我们消费需求中作为刚性需求的一个因素,不是主要因素。

  开发商正极力把房价上升的责任从他们身上推卸掉,不断抛出各种言论,这种态度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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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 孔红俊律师
  孔红俊,律师,上海市法学会会员,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协会特聘法律顾问。曾在大型房地产集团公司、拆迁服务公司、房地产交易中心等部门任职多年。在此期间,深入学习了大量的房地产专业实务知识,培养了管理、沟通能力,也积累了处理法律事务、解决争议的丰富经验。职业专长为房地产法律业务及公司法律业务。主要业务领域为房地产、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公司法律业务等,客户包括跨国公司、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政府机关。在执业期间担任过几十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同时,在执业过程中成功的办理过大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房地产拆迁纠纷、土地使用权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纠纷中疑难的诉讼案件,其严谨、理性、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受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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