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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屈桂林
编者按:“春茧”与“海之贝”究竟孰优孰劣?有关部门为何力挺“春茧”?“海之贝”已经中标却又突然遭弃,有关部门的这种行为是否违法?对此,社会各界热议纷纷,本报也在2008年4月1日刊登了《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方案变更 引社会各界关注》一文。为了让读者更深入地了解事态的发展情况,本报记者经过半个月的采访,将业内人士和律师就此事的观点和他们建议的应对措施告诉读者。
 “海之贝”设计方案效果图
 “春茧”设计方案效果图
2008年3月30日,对中国建筑界奥运火炬手第一人李兴钢来说,是悲喜交加的一天。当他正在雅典传递奥运圣火时,突然传来消息,深圳湾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宣布,放弃原中标方案,即由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李兴钢工作室设计的“海之贝”方案,改为日本佐藤株式会社与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设计的“春茧”方案。 消息刚一传出,对“海之贝”与“春茧”在技术方案上孰优孰劣的争论,对深圳市规划局力挺“春茧”这一做法的争议,对方案评选过程的披露……一石激起千层浪,可谓“满城风雨”。 4月8日,深圳市南山区顶住压力召开新中标方案“春茧”深化设计汇报会。会上传出消息:“春茧”将于本月底完成方案深化及审查,并于10月开工建设,总投资估计为14.8亿元。 4月10日,当记者在工作室见到忙碌中的李兴钢时,他已明显地对深圳湾体育中心换标风波感到疲惫,他说:“该说的,我已经都说过了。事情没有进展。近几天,深圳方也没有与我沟通过。”对于是否会诉诸法律的提问,他说他也不知道。 李兴钢输在哪儿呢?他无奈地回答说:“这也正是我考虑的问题。”
猜想一: 与“百年精品”有差距?
种种迹象表明,“春茧”方案与深圳市南山区政府要把深圳湾体育中心打造成百年精品的设想合拍。 在4月8日的汇报会上,南山区委书记叶民辉对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提出的3点要求之一是要与周边高端区域相匹配,深圳湾体育中心的后海片区未来将建设金融商务区,最低建设标准是香港中环,因此,深圳湾体育中心要与这样的高端环境相匹配。同时,区长刘庆生表示要把深圳湾体育中心打造成百年精品。 之前,深圳市城市与建筑设计处处长李台然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虽然当时“春茧”未中标,但是在评审中专家评选总分第一,规划部门认为“春茧”方案跟城市结合得更好。同时强调,市里很重视深圳湾体育中心的建设,希望走精品路线,能为深圳留下一个更有地标性质的建筑。 而深圳南山区委宣传部“关于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招标改变中标结果的情况说明”中指出,“海之贝”将体育建筑衔接起来的连廊功能过于单一,缺乏公共建筑应有的活力。“春茧”造型独特,能够产生醒目的地域标识性。
猜想二: “春茧”确实技高一筹?
据上述“情况说明”,2008年1月30日,深圳市规划局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深圳湾体育中心实施方案意见的报告》。该报告指出,专家评审综合排名排序第一的“春茧”方案在体育建筑设计方面具有创新性,该设计方案将体育建筑与保持后海片区城市活力的复合功能要求很好地结合在一起,与市民的日常活动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种对居民活动的组织方式非常好地体现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公众性和效益性,是一个难得的好作品。 “情况说明”中称,“春茧”的优点是用地集约,将体育、商业等建筑空间进行整合,形成了形体完整的建筑综合体,有利于赛前赛后综合利用;建筑体态完整,造型独特,能够产生醒目的地域标识性;塑造了一种新型的体育设施空间,将商业、街道等各类型空间融合进了体育建筑内部,将会制造出更有活力的空间;该方案下阶段有继续深化和调整的可能性和可行性。缺点是结构形式复杂,在结构设计和工程造价控制方面存在一定难度和挑战,需要对该方案的造价、工期有足够的思想准备。 据悉,针对“春茧”方案的缺点,在深化设计时已做修改,且总投资约为14.8亿元,这比之前媒体报道的“春茧”的造价保守估计在30亿元以上少了很多,甚至比“造价在15亿元”的“海之贝”造价还低。同时,在4月8日的汇报会上,叶民辉还强调,深圳湾体育中心“春茧”设计要抓住3个优点:一是土地集约使用;二是有效与深圳湾景观相融合;三是灯光效果。 “海之贝”的优点是设计构思富有创意;在体育公园的基础上,增加了生态公园的概念,有利于市民活动;大面积开放空间使修改完善的弹性较大;“品字形”的建筑布置方式有利于营造特色不同的活动空间,便于吸引市民参与;建筑整体感强,造型优美;建筑结构可行性较高。缺点是将体育建筑衔接起来的连廊功能过于单一,缺乏公共建筑应有的活力;体育建筑距离接待中心过远,流线组织不够合理;膜结构设计,且建筑分散布局,可能形成温室效应,不利于节能。 针对“海之贝”的膜结构可能引起温室效应,李兴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道:“这是不了解膜结构而发出的直观结论。”他说:“任何结构用不好都会引起温室效应。我们是针对深圳的气候特点专门做了膜结构,它的透光率合适,热功性能较好,可以尽量在材料上减少太阳辐射带来的热量。我们为了降低造价,做了单层膜结构,在单层的下面还专门做了可开启式复合百叶用来遮光、吸音,里面包裹了隔热材料,在膜结构和百叶之间形成空腔,通过它把热空气带走,达到自然通风的效果。”
猜想三: 真是遇“暗流”?
“春茧”重新被启用,缘于今年2月25日、28日深圳市规划局两次牵头组织的临时评审会。29日,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接到深圳市规划局口头通知:“春茧”方案将被确定为实施方案。 曾参与今年2月25日那次评审会的专家刘文光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自己非常支持“海之贝”方案,“海之贝”方案具有国际性、先进性及可操作性,其标书很完整,造价低,占地较大;“春茧”方案比较简约,占地少,对项目所在地有利,但也存在造价高、施工难度大的问题。他也说,当天的专家评审会共9名专家参加,大部分专家和自己的观点相同。李兴钢也曾表示,在这次会议上,经深化设计后的“春茧”仍被与会多数专家认为结构超大、体系不清、制作和施工存在极大风险,特别是造价之昂贵将无法预料和承受。而经深化设计后的“海之贝”方案被多数专家评价良好,是成熟、可实施性强的好方案。 在2月28日的那次评审会上,专家认为,我国钢结构设计和实施已相当成熟,“春茧”的钢结构设计和施工完全具有可实施性。关于造价和工期,因方案深化和技术改进,将对造价进一步控制;同时,该方案集约使用土地,且有利于场馆赛后的综合利用,尽管在前期造价上会有所增加,但可以减少赛后政府的财政补贴,从而减少政府的长期投入。于是,招标主体决定,有必要改变中标结果,收回原发《中标通知书》。 一位网名为Fightingdreamer的网民在ABBS论坛上发帖写道:“作为一名组织此方案招投标的工作者之一,我参与了整件事的过程,有几件事使我不得不说。”帖子中描述道:2月25日方案评标时,针对两个方案的深化,黄(笔者注:规划局某领导)在会议过程中带领规划局评委对“春茧”方案有更加明显的指向性引导。在评标专家讨论中,结构、经济等专家一致认为日本佐藤设计的“春茧”方案是不可行的!其中有多个专家在私下称其为胡闹。除规划局自身的专家(包括黄)之外,多数专家认为“海之贝”方案是一个很好的方案,有很好的可实施性和经济性。规划局作为组织方,不顾及多数专家意见,一意孤行,并在多数专家对“春茧”方案基本否定、没有达到规划局通过“春茧”方案的局面下要求当天的专家会不形成结论,几日后规划局又单独组织专家对日本佐藤设计的“春茧”进行研究,反而认为日本佐藤设计的“春茧”可行了。这么大的反差,其中颇有蹊跷。这样一而再,再而三的做法,让我觉得有不择手段、非要让“春茧”通过之嫌。这也能解释为什么几个评委不愿在媒体上说出评比经过的原因。 这位网民的言论难辨真假,但也算一家之言。
业内人士观点
一位不愿署名的设计师听闻深圳湾体育中心换标事件后说:“据我的经验,换标肯定是万不得已。这种事情发生的比较少,但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注意,一旦泛滥,后果就不得了了。”他认为,应该归咎于管理上的问题,同时,参评评委的选定也很重要。 记者也就此事采访了深圳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叶青,她表示,刚从外地出差回深圳,对此事不太了解,听同事说媒体有报道。因没能看到设计方案,不好评价。但她说:“不管用什么程序,规则意识很重要。游戏规则设定时要有民主的过程,一旦决定了,各方人士都要遵照执行。不同部门、不同人员对同一方案关注的重点不一样,有歧义也很正常,关键是在做出决定之前要慎重,充分沟通、互相理解,最后达成妥协。” 五合国际建筑设计集团总顾问刘力说,因为不清楚换标原因,所以针对此事不好评论。但这种事情的发生肯定会对行业招投标的公信力产生很大影响,这将造成一些设计公司尤其是没有政府背景的设计公司更不愿意参与招投标了,本来招投标在中国就没有多少公信力。
律师看法
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律师程耀祖表示,深圳市南山区政府通过邀请招标形式向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招标,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作为投标人通过招标人确定的程序被确定为中标人,并收到了中标通知书,虽然双方未按照招投标法律的规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订立书面合同,但双方已经成立了事实上的合同关系,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程律师说:“在程序独立价值越来越被重视的今天,程序正义考验国家司法制度的公正与否。在这次招投标事件中,首先是依法中标者被莫名其妙地废标,然后落选的投标人未通过正常程序被选为中标人,程序正义被无情地践踏,结果肯定是违法的。”他认为,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的救济途径可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进行投诉,对于行政监督部门的投诉处理决定不服或者行政监督部门逾期未做处理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谢贤林认为,首先中标通知书具有法律约束力。招标人的招标活动和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的投标活动符合《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招标人向中国建筑设计院发出中标通知书的行为属于合同订立中承诺,至中标通知书到达时生效。其次,招标人单方改变中标结果的行为违法。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现招标人单方“撤销”中标通知书并另行指定中标人的行为违法,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他认为,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的司法救济途径包括:(1)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行政监督部门应根据法律规定,责令招标人与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按照招标文件和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也可以对招标人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2)起诉招标人。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招标人与其限期签订设计合同,或者承担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事件回放
2007年7月初,深圳市南山区政府组织开展深圳湾体育中心国际咨询发标工作,并通过专家评选方式最终确定了7个具有较高实力的设计团队参与本次设计咨询工作,7个设计团队分别是:株式会社AXS佐藤综合计画和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体,澳大利亚PTW建筑设计和广州市设计院联合体,中南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HOK体育建筑设计公司,英国工程设计院,深圳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2007年11月24、25日,深圳市南山区政府召开专家评审会。13位国内外知名专家采用打分法确定了获奖方案的排名:第一名是株式会社AXS佐藤综合计画和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体的4号设计方案“春茧”,第二名是HOK体育建筑设计公司的5号设计方案,第三名是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李兴钢担纲的2号设计方案“海之贝”。 2007年11月26日始,3个方案在南山区政府网上展开公开投票。数据显示,总计465303票中,“海之贝”获得255580票,占总票数的54.93%,而“春茧”方案获得120216票,占总票数的25.84%。 2007年12月11日,在深圳市规划局、南山区各委办局、大运会执行局等共同参加的方案评审汇报中,“海之贝”方案经无记名投票获得第一名。 2007年12月20日,在南山区委常务(扩大)会议上,又对3个方案进行了决选,最终确定“海之贝”方案为中标方案。 2007年12月28日,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收到深圳湾体育中心项目《中标通知书》,确认“海之贝”方案为“中标深化实施方案”。 2008年1月30日,深圳市规划局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深圳湾体育中心实施方案意见的报告》。报告指出,政府投资项目的国际招标应当尊重专家评审意见,在没有特别的情况下应以专家评选出的综合排名第一名“春茧”作为实施方案。市政府要求将两方案进行深化比较。 2008年2月2日,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将修改完善后的深化方案向南山区委、区政府和深圳市相关部门汇报。 2008年2月15日,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突然收到通知,要求与已经落选的“春茧”方案进行再深化、比选、审定。 2008年2月25日,深圳市规划局组织召开在深圳的原评审专家和深圳的钢结构、膜结构、概算专家参加研讨会,针对“春茧”和“海之贝”的结构设计、工程综合造价、建设工期、施工难点等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对两个方案进行了评价。 2008年2月28日,市规划局再次组织国内一流的院士级和工程设计大师级的结构设计和施工专家对“春茧”和“海之贝”两个方案在结构设计上存在的技术性问题进行审慎而专业的研究讨论。深圳市政府综合上述判断,确定“春茧”为实施方案。 2008年2月29日,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接到深圳市规划局口头通知:“春茧”方案将被确定为实施方案。 2008年3月30日,深圳市南山区政府向媒体通报,经过慎重考虑和研究,深圳湾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决定改变中标结果,将中标方案确定为“春茧”。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指挥部愿意依法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2008年4月8日,深圳市南山区召开深圳湾体育中心设计方案深化设计汇报会。会上,“春茧”方案设计单位排出工期进度表:今年4月底完成方案深化及审查,5月至7月底完成初步设计,10月开工建设,2010年9月底到10月完成主体并进行设备调试及竣工验收,总投资估计为14.8亿元。
链接: 深圳湾体育中心选址于深圳湾滨海休闲带中段,南山后海中心区东北角,深圳湾填海区内,属于区级公共体育设施,占地约30.77公顷,是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主要分会场,在赛时承担足球预赛、乒乓球决赛、游泳训练等比赛和训练功能,赛后除承担部分国内综合赛事、专项赛事及体育训练外,主要作为南山区群众体育锻炼及健身场所。其主要建设内容有体育场、体育馆、游泳中心、运动员接待服务中心、体育主题公园及商业运营设施,总建筑面积约25万平方米。2007年5月23日,深圳市发改局对该项目完成了立项。 (事件回放由屈桂林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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