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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没开业主大会就涨物管费 业主对此表示质疑
日期:2008年02月01日15时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叶淑萍 米燕

  福田区华夏新居小区有人投诉称:小区管理处最近以成本上涨为由,将物业管理费由原来的每平方米0.75元涨到1元。部分业主质疑管理处无权随意上调管理费。居委会建议小区赶快成立业委会,以保障业主权益。

  业主租户希望涨价前先协商

  上周五,记者来到华夏新居,发现该小区七幢楼一楼的铁门旁,都贴着一张关于《华夏新居管理费调整意见征求》的公告,称因劳动力、材料等成本上涨,物管成本需上调至1.28元/平方米方可持平,考虑到广大业主的感受,经与部分业主协商后,公司拟将管理费调整为1元/平方米,如无异议从2008年1月1日执行新收费标准。

  记者在小区随机采访了几位业主和租户。一杨姓业主还没看到涨价公告,但对此很诧异,认为涨价肯定不合理,“连业主大会都没开,物管处凭什么上调管理费?”7幢的李先生则说,他住的那套房每月管理费由以前的63元涨到84元,可以接受,但“希望管理处涨价前最好能与我们协商一下”。

  管理处称民调结果过半

  华夏新居管理处林主任昨天接受采访时说,该小区尚未成立业委会,涨价决定事先已书面告知所在辖区福山居委会,居委会要求其严格按照“过半业主同意”的规定执行。去年11月底,管理处陆续派人挨家挨户进行民意调查,并称总共154户业主中有88户同意涨价,占总户数的57.2%。因此,从今年1月1日起按1元/平方米收费。林主任证实,此次民调没有其他部门人员参与。

  居委会建议申请查证

  福山社区居委会田主任告诉记者,去年12月3日收到华夏新居管理处递交的“管理服务费调整函”,当时就要求其必须过半业主同意才可上调。居委会未参与调价过程。田主任介绍,居委会职责在于监督业委会或业主大会,该小区尚未成立这两个机构,居委会不能发挥“监督职能”,调价只能由业主和物管处协调,但业主可委托居委会监督。田主任建议,如果业主质疑管理处民调,可申请查证,方式有两种:20%的业主书面向管理处提出查证申请;或委托居委会查证。“最好是成立业委会,各方面权益才能得到保障,”田主任说。

  ■专家释疑

  没业委会,物管费咋调?

  深圳著名业主维权人士、福田区景州大厦业委会主任邹家健和南天花园业委会主任范国振均认为,应由物业公司提请街道办、社区工作站和居委会联合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投票决定,大会2/3以上业主讨论通过后,方可调整管理费。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金焰律师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没业委会的小区,制定物管费应符合政府指导价,若超出,一定要报物价部门审批通过。华夏新居没业委会,并不妨碍业主行使权利。管理处单民调不受法律支持,开发商可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投票决定,如果业主质疑结果,可向区政府反映,也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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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 谢贤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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