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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租客欠费“走佬”谁来担责
日期:2008年02月01日15时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周昌和

  本报讯(记者周昌和)租客在出租屋住了三个月,最后给房东打了个电话就“走佬”了,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和水费则一直未交。房东张先生抱怨出租屋所在小区的管理处不负责,轻易“放”走租客;管理处则说根本不知情。

  [业主]

  “走佬”租客拖欠1000多元费用

  张先生是福田区石厦北二街祥韵苑的一位业主,去年9月他将房子出租,租客和他约定每月8日预交下月房租,物业管理费、水费则由租客亲自存入相关银行账户。“上月12月8日,他给我打电话说,他已搬离张先生的出租屋,而拖欠的物业管理费和水费就不管了。”张先生说,该租客挂断电话后,再也没接通过他的电话;根据租客的公司地址去找,结果发现该公司也搬走了。

  “租客的东西全搬走了,房间地板和家具都积着灰尘……估计已走了半个月了。”次日,张先生到自己的出租屋去查看,通过租客留下的单据发现,三个月来至少有1000多元物业管理费和水费没交。当天管理处找到张先生,要他交纳这些费用。张先生认为租客拖欠费用,管理处并没去催缴,责任不在自己;特别是租客“走佬”后,管理处竟不知情,更没及时通知业主。

  [管理处]

  监控到租客没任何搬走迹象

  祥韵苑管理处主任先先生说,张先生将该小区的房子出租,起初他们并不知情,催收费用时才知道。

  “多次电话联系,租客都说他在外面出差,回来才能交。”先先生说,该租客一直没来交费,去年11月管理处只好停了该房的供水。“谁知该租客气势汹汹地来管理处发了一通脾气。”先先生表示,那是他们第一次见到该租客,得到其交费承诺后,就给他恢复了供水。

  “上月初的一天晚上,该租客让一个值班保安把一个钥匙转交给业主。”先先生说,租客当时没拿任何行李,谁也没想到他会“走佬”。“管理处监控到租客没有任何搬走迹象,不然我们会通知业主的。”

  “幸亏没有搬走我的东西。”张先生说,租客搬走了台式电脑等行李,管理处竟不知道。

  租客留下的拖欠费用该由谁来承担?昨天上午,祥韵苑管理处停了张先生那套出租屋的水;下午,张先生向管理处交了200元钱,供水恢复。但余下的拖欠费怎么办?双方尚未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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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 孔红俊律师
  孔红俊,律师,上海市法学会会员,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协会特聘法律顾问。曾在大型房地产集团公司、拆迁服务公司、房地产交易中心等部门任职多年。在此期间,深入学习了大量的房地产专业实务知识,培养了管理、沟通能力,也积累了处理法律事务、解决争议的丰富经验。职业专长为房地产法律业务及公司法律业务。主要业务领域为房地产、建筑工程、基础设施、公司法律业务等,客户包括跨国公司、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政府机关。在执业期间担任过几十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同时,在执业过程中成功的办理过大量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房地产拆迁纠纷、土地使用权纠纷、建筑工程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纠纷中疑难的诉讼案件,其严谨、理性、务实的工作作风深受当事人的信任和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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